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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蒙林律师事务所 山东蒙林律师事务所(简称蒙林所)成立于2017年10月,是经山东省司法厅核准发证的一家综合性合伙律师事务所。蒙林所现有工作人员8名,其中执业律师5名,实习律师3名,其它专业人员2名。执业律师均是本科以上学历,其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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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案例

经典案例:离婚协议赠儿房产 反悔后被判不违法

夫妻离婚时签订协议,将价值20余万元的房子赠与儿子。半年后,其妻却突然反悔,要将所赠财产作为夫妻共有财产重新分割。23日,永川区法院审理认为签了协议但房产并未转移,前妻享有一半财产。

“双方已经协商好,将两人共有房产赠送给儿子的,没想到前妻却反悔了。”据永川男子张华介绍,今年2月,他与前妻王梅(王梅博客,王梅新闻,王梅说吧)离婚。在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中,双方一致赞同把价值20余万元的房子赠给3岁儿子,儿子跟张华,承诺由其一人抚养。离婚半年后,王梅认为,虽然曾答应将房子赠送给儿子,可因儿子还小,根本没有能力正确行使权利,以此为由,她起诉要求撤销赠与合同,收回赠送房屋,不再办理赠送房屋产权过户,要重新与前夫平均分割财产。王认为所赠送的房屋至今未过户,她可以变卦收回。

该区法院审理认为,按相关法律规定,赠与是受赠双方都表示接受的合同,赠与人在赠与的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撤销赠与。根据《赠与法》,赠与财产应当办理登记等手续才有效。王在办理转移前不同意赠与,要撤销尚未成功赠与的合同,符合法律规定。将未过户的房子重新分割是合理的,经估价后,王分得房屋折价补偿10万余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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